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6日通报 广东省 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进展。目前,最高检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陈继兴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陈继兴生于1954年8月,广东人,2018年1月卸任。2023年7月,官方通报其被查。
经查,陈继兴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长期政商勾连,大搞利益交换,对抗组织审查。
他还被指“长期违规接受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赚取利益”“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大举敛财”等。
在陈继兴的党纪政务处罚通报中,还有“退休后仍不知止”这一表述。有学者指出,领导干部退休后因违纪违法问题接受审查调查、受到党纪政务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屡见不鲜,务必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权力制约与监督体系。
值得强调的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对党员干部离岗后和在职时一并提出严要求,其中完善了利用原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它特定关系人谋利行为的处罚规定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