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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未充分披露委托持股情况且未配合履行信披义务 - 苏州固锝控股股东及其实控人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浏览次数:【676】  发布日期:2023-12-19 21:22:37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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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固锝 12月19日公告,江苏证监局决定对 苏州固锝 控股股东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简称苏州通博)及其实际控制人吴念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2006年11月至2019年7月期间,苏州通博存在股东委托持股情况。苏州通博及其实际控制人吴念博未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 苏州固锝 ,造成 苏州固锝 在《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06年11月至2019年7月期间的定期报告和因苏州通博减持所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未充分披露上述委托持股情况;且在委托协议解除时,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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