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核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核准国联集团成为民生证券主要股东。
12月16日, 国联证券 也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获准成为民生证券主要股东的公告, 国联证券 和民生证券具体整合事宜尚需与相关各方沟通,相关工作尚未开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信息显示,核准 无锡市 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联集团”)成为民生证券主要股东,对国联集团依法受让民生证券34.71亿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30.30%)无异议。
批复中对外界关注的“同业竞争”问题也进行了明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民生证券应当切实做好与 国联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国联证券 ”)的危险隔离,严格规范关联交易,严防利益冲突和输送风险。民生证券应当会同 国联证券 、国联集团根据报送的初步整合方案明确的方向、时间表,稳妥有序推进该公司与 国联证券 的整合工作。
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在该批复下发之日3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相关股权的变更手续。
国联证券 方面表示, 国联证券 和民生证券具体整合事宜尚需与相关各方沟通,相关工作尚未开展。国联集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与整合所涉相关各方稳妥有序推进后续工作。国联集团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国联证券 强调,国联集团成为民生证券主要股东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后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