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 春兴精工 (002547.SZ)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控人孙洁晓的公告,其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 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根据《刑事判决书》,孙洁晓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京师律师事务所张立文律师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内幕交易最大危害就是破坏了证券市场交易信息公开的公平性、交易机会的公平性。也是对证券市场契约精神的严重损害,削弱了投资主体对证券交易市场、交易规则、监管主体的必要信任和发展信心。而证券市场的核心是增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内幕交易在一定水平上实质上损害了社会经济发展。”
公告显示, 春兴精工 实控人孙洁晓自2018年7月起已不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顶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上述判决为孙洁晓的个人事务,不会影响孙洁晓股东权利的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构成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管理团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