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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报告 - 跨国数字流通与交易中存在个人信息泄露、数字平台垄断等安全威胁
浏览次数:【862】  发布日期:2023-12-21 11:04:35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数字经济
 

  12月21日,在博鳌亚洲论坛举行的《亚洲 数字经济 报告》发布会上,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李保东发布了《亚洲 数字经济 报告》(下称“《报告》”)。他表示,明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将重点讨论政府层面与企业层面如何推动 数字经济 发展,包含推动 数字经济 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和进一步推动 数字经济 创新。

  《报告》测算称,亚洲 数字经济 在逆势中实现平稳发展。2022年,测算的亚洲14个国家 数字经济 规模达到12.8万亿美元,同比名义增长3.5%,占GDP比重为38.5%。产业数字化是亚洲 数字经济 发展的主引擎,占 数字经济 比重为80.6%,其中,第叁产业引领行业数字化融合渗透,一二三产业 数字经济 占行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8.3%、23.1%和39.2%。

  《报告》指出,由于亚洲国家间 数字经济 发展进程差距较大各国推进 数字经济 的力度与合作伙伴的决策存在不同,亚洲经济体之间、行业之间、城乡之间数字鸿沟不同巨大,普遍存在宏伟战略和严峻现实之间的差距,实现数字化转型的目标仍有较大困难,因此亚洲国家间开展 数字经济 合作仍面临多方考验。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壹,亚洲经济体间数字鸿沟仍然较为明显。新冠疫情加大了技术、人才、基础设施等多维度的数字化不同,加之数字规则尚未形成共识,区域间协同发展面临阻碍。尤其是对于经济相对不发达国家而言,数字化进程零散化现象仍旧存在,假如不采取有针对性、系统性的措施来帮助其发展,数字鸿沟将持续存在并继续扩大,并制约以数字丝路为代表的亚洲合作框架下 数字经济 的深度推动。

  第贰,数据跨境流动等国际数字治理规则体系尚未建立和统一。目前,国际上尚未建立统一的数字治理规则,数字治理格局显现分裂化、区域化、碎片化特征。尤其是,跨国数字流通与交易中存在个人信息泄露、数字平台垄断、网络攻击等各类安全要挟。亚洲主要国家数字化发展快于数字竞争、电子税收、跨境数据流动、 知识产权 、数字贸易和数字使用政策等相关领域立法和规则制定,国家间数字治理和监管水平不同较大,还缺乏明晰统一的治理规则和监管政策。

  第叁,数字人才不足限制 数字经济 合作发展。对亚洲大多国家而言数字化人才紧缺,数字化人才培育受到培养模式陈旧且脱离产业需求、技能认证标准不统一、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分布不均衡等多重因素制约,数字技术人才的数量和质量难以提升,难以满足 数字经济 发展的切实需求。调研显示,大多数亚洲劳动者认为自己在数字技术应用方面其实不熟练,数字化技能人才供给不足成为制约 数字经济 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第四,“不让任何人落伍”(Leave no one behind)美好愿景尚未实现。受疫情、地缘政治、全球经济下行和科技革命缺位等原因影响,大多数亚洲国家对应对长期全球危机准备严重不足,应努力加强基础设施和各种类型的合作(城市间、区域层面和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支持建设可持续和具有数字弹性的社会,要积极采取包容性、多样性、普惠化、个性化措施,以确保所有人可以共享数字红利。

  针对上述困难和挑战,《报告》提出了四点建议:

  第壹,要加强网络建设和研究合作,推动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推进全球光缆海缆建设,通过光纤和基站等建设,提高相关国家光通信覆盖率,推动当地信息通信产业跨越式发展。推广 IPv6 技术应用,助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推动“云间高速”项目接入更多海内外多种公有云、私有云,实现更多亚洲国家端到端跨域部署。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亚洲国家在通信、互联网、卫星导航等各领域合作,探索以可负担价格扩大高速互联网接入和连接,增进实现网络普惠共享。共同推进4G网络普及、5G网络应用和6G网络研究落地,大力推进5G网络建设,积极开展5G技术创新及开发建设的国际合作,推动“ 一带一路 ”国家加强互联互通,提升亚洲数字互联互通水平。

  第贰,通过解决方案提供、经验分享、园区建设等,加快数字化转型。共同建设可协作的商业框架和生态体系,推动发展数字技术,支持数字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和草创企业培育数字创业能力,为制造业农业、零售业、教育、医疗、保健、旅游和专业服务等领域提供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加大政产学研在 智慧农业工业互联 网、数字医疗等领域合作,推广领先国家在产业数字化、金融科技、 共享经济 等领域的发展经验。加快电网、水利、公路、港口和铁路等与互联网、 大数据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推动 智能电网 、智慧水务、智能交通、智能港口等建设。建立服务亚洲数字国家间经济合作的数字园区,缔造跨越物理界限的“虚拟”园区和产业集群,增进 线上线下 深度融合。

  第叁,充分利用多双边合作优势加深 数字经济 国际治理规则合作。利用“ 一带一路数字经济 合作、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中亚区域合作、阿拉伯国家联盟、数字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加快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强化国家间 数字经济 战略对接,共同做好顶层设计和标准对接、规则制定。缔造数字贸易协同发展机制和国际贸易治理机制,强化数字贸易规则多边商量。以多双边平台为契机,共商共建共享亚洲数字治理规则框架,加快规则标准融合对接。开展多方与多边对话与交流,建立国际 数据安全 和保护合作机制,推动亚洲国家数据双向流动,共享跨国合作市场红利和技术红利。共同设立亚洲 数字经济 治理网,协作创造更加良好有序的监察管理和治理环境,进一步释放亚洲 数字经济 发展潜力。

  第四,强化政策扶持助力数字素养提升和数字创新体系建设。形成职业培训机构国际合作办学模式,培养实用型 数字经济 人才。以大学和企业为媒介,通过政府间、校企联合、定向培养等多种项目协同育人、产教融合,帮助亚洲国家建立适应 数字经济 发展的教育体系。建立亚洲合作的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吸引人才,实现科研成果转化。探索构建具有亚洲区域特色的创新体系,构建多条理、多领域、定制化的数字创新服务网络,开拓应用研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创业投资相融合的新型服务模式,支持企业探索新商业模式和产业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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