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纪委监委消息,目前,经中共上海委批准,上海纪委监委对原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所长、党委副书记徐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徐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亦官亦商、靠企吃企,把组织赋予的国有企业管理职权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徐鹏长期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为我持股并实际控制的私营企业赚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举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谋取个人利益;屡次侵吞、诈骗公款;为他人赚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徐鹏极度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鹏开除党籍处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