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信通 (300965)12月26日召开第贰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到2025年12月31日。
对此,深交所于12月28日向 恒宇信通 下发关注函。
恒宇信通 于2021年4月2日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金额为9.26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8亿元人民币。从 恒宇信通 募投目的推进情况看,截至2023年11月30日,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资1.02亿元人民币,募资使用进度为38.62%;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203.88万元人民币,募资使用进度为17.39%。
需要强调的是,这不是 恒宇信通 第壹次宣布募投项目延期。
恒宇信通 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贰届董事会第贰次会议和第贰届监事会第贰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将“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和“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6月调整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对于本次募投项目再度延期的原因, 恒宇信通 称,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投入生产进度较预期有所滞后,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潜在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决定对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恒宇信通 表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本质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生不利影响。
据 恒宇信通 12月26日公告,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余额为7.35亿元人民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余额为3500万元。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 恒宇信通 说明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规划建设内容、各年度及半年度实际建设进展和资金投入进度,并对照公司相关文件中有关项目实施可行性、项目投资进度安排等,说明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不一样的详细情况,公司何时发现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未达计划,并结合外部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安排等详细说明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发生不一样的原因及合理性。
同时, 恒宇信通 需要结合上述募投项目的剩余进度及建设内容、具体建设计划及资金投入时间安排等,说明预计项目还需延期两年是否合理。公司应自查说明历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按规定披露上述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不同及具体原因,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