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 湖南省 株洲市 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引发烧议。文件显示,该市多家餐企向该协会反映,当地一对父子利用餐企在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的情景下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起共举报49次。
这对父子频繁举报“拍黄瓜”的背景,就是餐企由于私自销售“拍黄瓜”而受罚的案件频繁出现。通过某查询平台搜索可见,截直到今天年6月31日,违法事实内含关键词“凉拌黄瓜、拍黄瓜、黄瓜丝”且含冷食相关行政处理的案件记录超过1600条,主要聚焦在2020年以后。在这些案件中,不乏经营者被处以5000元等较大金额罚款的情景。尤其是一些主观故意不明显、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案值只有十几元、几十元却被处以重罚的案件,经媒体透露后很容易引发舆论热议。
尽管不时卷入争议声中,但行政部门其实于法有据,那些被处罚的餐企的确违反了有关规定。与许多人的常识认知不同,经营“拍黄瓜”有着严格的准入门槛和管理规范。以某省对冷食类、生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审查要求为例,其中就明确要求经营者设立相应的制作专间,专间面积不小于5㎡,应为独立隔间;在专间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设有符合要求的空气消毒设施、空调设施、温度监测装置、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加工工具等。对于很多中小餐馆、饭店而言,要达到这些硬件标准其实不简单。在硬件未达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景下制售“拍黄瓜”,依法的确应该处罚。
行政处理于法有据,但一些提出商榷的人还是认为,尽管凉拌黄瓜、“拍黄瓜”属于冷食类、生食类食品,客观上存在一定的 食品安全 风险,但这种风险相对较小,与冷加工糕点、冷荤类食品的安全风险不应同日而语、一刀切对待。相应地,对于它们不应该采用相同的准入门槛,适用相同的生产经营标准。再者,一份“拍黄瓜”的销售价格可能只有十几元、几十元,但为此被处的罚款可能高达几千元甚至更多,从情理上衡量,这种处罚力度也不一定经受得起推敲。
争议各方从不同角度动身,可能很难达成一致共识。但类似争议一再出现,的确也在客观上影响了行政部门的执法形象,甚至影响相关法规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针对这种情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公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明确,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 食品安全 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 食品安全 的条件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这一新规正式施行后,以“拍黄瓜”为代表的凉菜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相关部门有望简化其经营许可。
这一新规在保证 食品安全 的条件下,较好地解决了从源头上防范“小错重罚”现象出现等诸多问题,较好地体现了市场监管工作中法、理、情之间的平衡兼顾,因此获得了舆论的广泛好评,一些餐饮经营者欣喜地将之称为“实现了拍黄瓜自由”。
除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值得称道之外,给予经营者“拍黄瓜自由”背后体现的监察管理理念同样值得肯定。市场监管应该宽严相济,但宽严之间如何平衡,具体的“度”在啥地方,这些都考验着监管职能部门的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增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日前发布,其中明确提出要从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政策支持、强化法治保障等方面增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如果站在这个高度去观望,一些执法部门对市场经营者“小错重罚”的错误倾向显然应该纠正。从这个意义上说,“实现拍黄瓜自由”其实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的一种具体体现——在法规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为经营者营造更加宽松的市场环境,赋予他们更大的市场自由空间,将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的热情和潜力,更好地实现活跃市场、繁华经济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