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450万元人民币,主要非法事实包含:违规开展同业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三查”不尽职,违反关联交易规定向内部人及其近亲属发放贷款用于购房及债权投资,违规发放贷款用于承接本行不良债权,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网络建设业务咨询
TEl:136267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