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互联
财经热点 > 财经资讯 > 西昌电力起诉!涉华西证券5000万股股权
【西昌电力】西昌电力起诉!涉华西证券5000万股股权
浏览次数:【134】  发布日期:2024-1-22 18:36:43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K图 600505_0

  1月22日晚, 西昌电力 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就与张良宾、成都雅砌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市 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重庆市 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涪陵投资集团关于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向 凉山彝族自治州 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凉山州中院”)提起诉讼。最近,凉山州中院已立案受理。

   西昌电力 请求判令公司与涪陵投资集团签署的《 股权转让 协议书》自始无效,并请求判令涪陵投资集团将其持有 华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股权及其孳息返还并变更登记至 西昌电力 名下,请求判令张良宾、成都雅砌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市 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重庆市 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连带赔偿公司损失1046.67万元。

  公告显示,2002年 西昌电力 系国家股占60%以上的国有股份制企业,张良宾于2002年为 西昌电力 间接股东,同时为2002年成都雅砌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市 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重庆市 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02年4月1日, 西昌电力 经张良宾介绍与涪陵投资集团签署了《 股权转让 协议》,《转让协议》明确约定为达到协议转让之目的,签订协议之时应当取得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转让的决议文件。在张良宾、涪陵投资集团明确知晓 西昌电力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应当取得股东会批准转让的条件下,未经 西昌电力 股东会批准签署了该 股权转让 协议。张良宾为涪陵投资集团提供资金,并指使其控制的企业与涪陵投资集团签署了《债权债务转移协议》《委托持有股权协议书》《转股协议》等文件恶意串通约定该股权实际为 重庆市 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西昌电力 及其股东丧失了涉案股权,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违反了《公司法》对股东权利的强制性规定。

  依据有关规定, 西昌电力 认为该《 股权转让 协议》系未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同意,损害了国家、集体、社会利益,应当自始无效; 西昌电力 一直采取诉讼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西昌电力 表示,目前,案件审理程序尚未开始,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准确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资讯推荐
 ● 相关资讯专题
  • 网络建设业务咨询

   TEl:136267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