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河北省 迁西县 老干部马树山因举报当地领导干部被逮捕、起诉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了解,2023年12月6日, 迁西县 委办公室向 迁西县 公安局报警,称收到多位职员转交的挂号信件,信件主要内容是反映现任 迁西县 委书记李贵富及 迁西县 委组织部长郑艳华在人事任用问题上的不正常及不正当问题,和城区主街道亮化工程的事项...。
然而, 迁西县 农业农村局退休干部马树山反映的这些问题被认为“无事实依据”。
2023年12月8日,马树山在其家中被 迁西县 公安局带走。次日,他被刑事拘留。12月20日, 迁西县 检察院批准逮捕马树山。12月28日, 迁西县 公安局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向 迁西县 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5天之后,即2024年1月2日, 迁西县 检察院向 迁西县 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马树山的罪名为诬告陷害罪和诽谤罪。
从报警到逮捕,再到提起公诉,不到30天的时间。如此迅猛的办案效率,让外界感到惊讶。
1月18日,最高检回应,对马树山被逮捕、起诉案高度重视,专门派出院领导前往河北指导案件办理;会同 河北省 检察机关,在审查核对的条件上,指令 迁西县 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取消起诉,并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最高检的及时介入和纠错,既为马树山讨回了说法,也给了全社会一个交代。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也表态说,决不能出现没有犯罪事实予以逮捕、起诉的案件。尤其是他那句“务必把屁股端端地坐在 老百姓 这一面”,不仅道出了我国司法的根本立场,更是对权力运行的警醒。司法为民,正义务必及时且不偏离。这是对国家法律威严的坚守,也是对公民权利的庄重承诺。
马树山案虽然在最高检的介入下得到了纠正,却依旧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启示。所谓“未雨绸缪”,预防是最好的救治。我们务必反思,怎样在法律实施中更好地做到精准、公正,怎样在依法治国(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大框架内,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这起“老干部被错捕案”不是马树山一个人的事,而是全社会的事,关系着公平正义能否维护。
甭管是身为一个公民还是作为一名老干部,马树山都有反映问题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所赋予和保障的。马树山正常反映问题,却被指控诬告陷害和诽谤的罪名,既是对法律的嘲弄,也有“以权压人”之嫌,对于法治的伤害不问可知。
马树山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唯有坚持法治、确保司法为民,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使每一寸法律的土地都沐浴在公正的阳光下。只有如此,才能让“依法治国(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成为每个人的信仰。
正义不仅不能缺席,也不能迟到。
马树山案得到及时纠错,是法治的胜利。在法治的土地上,没有哪一份权利可被轻视与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