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米洛赵岗
“风投教父”汪超涌再失事,旗下上市公司竟虚增利润!
1月31日晚间, 惠程科技 公告称,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 惠程科技 少记2019年、2020年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造成虚增利润合计3.06亿元人民币,虚增资产5.82亿元人民币。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公司及16名有关人员进行警告和罚款,合计罚款为1300万元。
其中, 惠程科技 被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汪超涌被警告并罚款100万元。
汪超涌曾被称为“华尔街神童”,其开办的信中利管理规模更是一度超过百亿元人民币。然而,其在 惠程科技 上的投资其实不顺畅,汪超涌一度成为“老赖”。
或许是市场担忧处罚对公司的影响, 惠程科技 近几日持续下跌,市值仅为27亿元人民币。
2年虚增利润超3亿元
告知书显示,2017年3月, 惠程科技 收购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下称“哆可梦”),收购后,寇汉仍然担任哆可梦的老总和总经理。
2018年4月27日, 惠程科技 成立上海季娱网络科技(下称“上海季娱”),也由寇汉负责管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过对照 惠程科技 和哆可梦提供的业务和财务数据发现,哆可梦及其子公司、上海季娱存在未将已消耗的充值金额计入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而是大量挂预付账款的情景。
账面调整后, 惠程科技 2019年涉嫌少记销售费用2.22亿元、少记营业成本800万元、虚增利润2.3亿元;2020年涉嫌少记销售费用7624.35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7624.35万元。
其中, 惠程科技 2019年、2020年虚增利润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40.19%、7.88%,2019年和2020年分别虚增资产2.53亿元、3.29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6.53%、16.4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 惠程科技 上述少记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虚增利润和资产事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贰款的有关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规定的情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惠程科技 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汪超涌遭罚100万元
除 惠程科技 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拟对16名有关人员给予警告并进行罚款,合计罚款1100万元。其中,寇汉和汪超涌分别被罚300万元、100万元。
告知书显示,汪超涌自2016年6月21日至2021年8月1日为 惠程科技 实际控制人,2019年12月30日至2021年7月12日任老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2019年寇汉和汪超涌因债务问题出现矛盾后,哆可梦抵制 惠程科技 的管控,汪超涌作为 惠程科技 老总、实际控制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 惠程科技 对哆可梦在财务核算等方面的管控,未勤勉尽责。
寇汉自2018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担任 惠程科技 副总裁、哆可梦老总兼总经理,负责哆可梦及其子公司的全面管理和上海季娱的业务经营管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寇汉对上述哆可梦预付账款不能及时准确结转销售费用负有直接责任。
另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 惠程科技 当时担任副总裁、财务总监赵红艳,哆可梦财务总监朱波,副总裁、董秘付汝峰,独立董事叶陈刚,当时担任独立董事钟晓林,董事林嘉喜,独立董事刘科,监事会主席梅绍华,当时担任董事潘林武,总裁王蔚,副总裁何金子,董事黄伟,董事周志达,当时担任监事谭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入主5年,惨淡收场
资料显示,汪超涌曾被称为“华尔街神童”,22岁开始在华尔街履职,先后任职美国摩根大通银行投资部顶级经理、美国摩根士丹利总裁办联席董事和亚洲区副总裁等职位。
1999年,汪超涌开办了信中利,是我国最早建立的VC/PE机构之一,先后投资了百度、本站、 华谊兄弟 等知名企业,管理规模超百亿元人民币。
但“花无百日红”,高杠杆的资本运作也让汪超涌遭遇了滑铁卢。
2016年,汪超涌以1亿元撬动16亿元收购 惠程科技 。2017年, 惠程科技 又斥资13.8亿收购了哆可梦77.57%的股权。
然而,哆可梦的表现并没有达到预期。从此次发布的告知书可以看出,哆可梦甚至通过“调表”调理财务指标。
之所以虚增利润,是哆可梦被收购时高额的业绩承诺。
彼时,寇汉、林嘉喜承诺,哆可梦2017年至2019年的归母净收入为1.45亿元、1.88亿元及2.45亿元人民币。
经过会计过失更正后,哆可梦未能完成此前的业绩承诺。
哆可梦业绩低迷,拖累了 惠程科技 ,令汪超涌名声扫地。
2021年8月,由于前期强制卖出,汪超涌丢失了 惠程科技 实控人身份。
由于未能履行控制权稳定的承诺,且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汪超涌及有关人员还被交易所通报批判。
2022年2月,信中利公告称,查询到公司及相关主体及实控人汪超涌被并入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是 北京市 第叁中级人民法院。
同年8月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汪超涌再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达5.54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