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黑龙江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消息:目前,经 黑龙江省 委批准, 黑龙江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对 佳木斯市 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君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王君清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赚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对造成国有财产损失负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赚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君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流失;目无国法,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黑龙江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 黑龙江省 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君清开除党籍处罚;由 黑龙江省 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按规定终止其中国共产党 佳木斯市 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