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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证监会再发声!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浏览次数:【229】  发布日期:2024-2-4 21:38:36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财务造假】 【证监会】 【上市公司】 【欺诈发行】 【倾家荡产】 【造假者
 

  2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了依法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做假等信息披露犯法行为的情景。近三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件,同比增长近20%,作出行政处理523件,涉及1932名相关责任人,对168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6件,坚决清除“残渣余孽”,加速增进“优胜劣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下一步将从提高发现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突出打防结合等方面综合施策,不断革除做假滋生土壤,切实保护市场诚信基础,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近三年办理财务做假案件203件

  自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做假等信息披露犯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净化市场生态,提升上市公司可投性。

  统计显示,近三年共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件,同比增长近20%,作出行政处理523件,涉及1932名相关责任人,对168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6件,坚决清除“残渣余孽”,加速增进“优胜劣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始终对欺诈发行行为予以全方位“零容忍”打击,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从源头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立体化追究责任,让做假者“一贫如洗、牢底坐穿”。如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紫晶存储的IPO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财务做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对两家公司及责任人处以14250万元、9071万元罚款,公安机关对十余名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投资者获得超过13亿元民事赔偿。

  二是贯彻“申报即担责”宗旨,“一查就撤”休想“留下个烂摊子让别人来收拾”。严肃查处5起在发行申报阶段报送虚假财务数据的案件,对蓝山科技、思尔芯两家公司及其责任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处以1300万元、1150万元罚款。

  三是坚持全覆盖打击,涵盖申报、注册、发行等重点环节,涉及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重点板块。如 思创医惠 、起步股份披露虚假年度报告并使用虚假财务数据欺诈发行可转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对两家公司及责任人处以9970万元、7700万元罚款。

  上市公司财务做假一直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执法重点。近三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办理财务做假案件203件。一是强化对“关键少数”的责任追究。奇信股份、 宏达新材 当时担任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开出1400万元、1000万元罚单;康美药业、 獐子岛 当时担任老总分别被判处12年、15年有期徒刑。

  二是重拳打击恶性财务做假行为。对易见股份、 江苏舜天 等重大恶性财务做假案件分别作出合计2410万元、1430万元罚款。

  三是全链条革除财务做假“生态圈”。对凯乐科技、*ST华讯、新海宜等13家上市公司利用所谓“专网通信业务”进行财务做假行为全面追究责任。对配合上市公司做假、“走账”的第叁方,依法作出处罚或通报相关监管职能部门从严处理责任。

  四是紧盯操作业绩行为,穿透本质、严肃问责。对32家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大额计提资产减值调理利润的财务做假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四方面革除做假滋生土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打击欺诈发行、财务做假行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推动。下一步将从提高发现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突出打防结合等方面综合施策,不断革除做假滋生土壤,切实保护市场诚信基础,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完善线索发现机制,综合运用现场检查、年报监管、舆情监测等多元化线索发现渠道,加大对涉嫌欺诈发行、财务做假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更好地保护投资人的权益。

  二是对相关违法案件从重从快予以处罚,既要用足用好行政处理的“财产罚”“资格罚”,又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企业和个人一律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继续推动健全民事赔偿机制,对投资者进行实实在在的补偿。

  三是坚持“一案多查”,全面排查涉案相关中介机构,对违法性质恶劣、事情严峻的中介机构加大惩戒力度,督促其履行好“看门人”职责。

  四是重视惩防并举,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防范打击财务做假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规范运作正向引导,实现标本兼治目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强调,近期是正式披露年度报告的关键时期,也请广大上市公司以案为戒,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立体式追究责任体系剑指财务做假等犯法行为

  对于欺诈发行、财务做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始终是“零容忍”态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建军近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防假打假制度机制,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对于欺诈发行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犯法行为,坚决重拳打击,让其“一贫如洗、牢底坐穿”。对参与做假的中介机构一体追究责任,让其痛到不敢再为。

  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了 *ST左江 财务做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经初步查明,*ST左江2023年披露的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做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进程中,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厉责罚。

  当前,对于欺诈发行、财务做假等犯法行为的打击,已经形成了行政处理、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的立体追究责任。如紫晶存储欺诈发行案中,实现了对“首恶”立体式追究责任。在行政处理方面,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共被处以8000余万元罚款,两名实际控制人分别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十年市场禁入措施。在民事赔偿方面,中介机构通过先行赔付方式赔偿1.69万余名投资者10.86亿元人民币,四家中介机构另行缴付行政和解金约1.89亿元人民币。在刑事追究责任方面,涉嫌刑事犯罪的企业实际控制人被检察院批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局长李明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五年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调查各类证券期货违法案件近1900件,向公安移送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案件近600件。严肃查办科创板、创业板发行申报欺诈案件;重拳打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关键少数”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财务做假违规信披行为,和违规占用、担保等背信行为;对从事保荐承销、审计会计、法律、评级等证券服务的中介机构“一案双查”;严厉惩戒操作市场行为和性质恶劣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掏空”上市公司、非法配资等关联犯罪进行全链条、穿透式打击,并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监管层对各类非法主体采取“高压严打”之势,目的就是要净化证券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让试图挑战监管权威的非法者心存敬畏,从根源遏制犯法行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增进资本市场健康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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