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条件,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前提,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执法的重中之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月4日表示,依法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做假等信息披露犯法行为,下一步将从提高发现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突出打防结合等方面综合施策,不断革除做假滋生土壤,切实保护市场诚信基础,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
据介绍,自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做假等信息披露犯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净化市场生态,提升上市公司可投性。近三年共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件,同比增长近20%,作出行政处理523件,涉及1932名相关责任人,对168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6件,坚决清除“残渣余孽”,加速增进“优胜劣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始终对欺诈发行行为予以全方位“零容忍”打击,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从源头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立体化追究责任,让做假者“一贫如洗、牢底坐穿”。如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紫晶存储的IPO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财务做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对两家公司及责任人处以14250万元、9071万元罚款,公安机关对十余名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投资者获得超过13亿元民事赔偿。
二是贯彻“申报即担责”宗旨,“一查就撤”休想“留下个烂摊子让别人来收拾”。严肃查处5起在发行申报阶段报送虚假财务数据的案件,对蓝山科技、思尔芯两家公司及其责任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处以1300万元、1150万元罚款。
三是坚持全覆盖打击,涵盖申报、注册、发行等重点环节,涉及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重点板块。如 思创医惠 、起步股份披露虚假年度报告并使用虚假财务数据欺诈发行可转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对两家公司及责任人处以9970万元、7700万元罚款。
重拳打击恶性财务做假行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上市公司财务做假一直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执法重点。近三年,共办理财务做假案件203件。
一是强化对“关键少数”的责任追究。奇信股份、 宏达新材 当时担任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开出1400万元、1000万元罚单;康美药业、 獐子岛 当时担任老总分别被判处12年、15年有期徒刑。
二是重拳打击恶性财务做假行为。对易见股份、 江苏舜天 等重大恶性财务做假案件分别作出合计2410万元、1430万元罚款。
三是全链条革除财务做假“生态圈”。对凯乐科技、*ST华讯、新海宜等13家上市公司利用所谓“专网通信业务”进行财务做假行为全面追究责任。对配合上市公司做假、“走账”的第叁方,依法作出处罚或通报相关监管职能部门从严处理责任。
四是紧盯操作业绩行为,穿透本质、严肃问责。对32家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大额计提资产减值调理利润的财务做假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综合施策革除做假滋生土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打击欺诈发行、财务做假行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推动。下一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从提高发现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突出打防结合等方面综合施策,不断革除做假滋生土壤,切实保护市场诚信基础,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完善线索发现机制,综合运用现场检查、年报监管、舆情监测等多元化线索发现渠道,加大对涉嫌欺诈发行、财务做假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更好地保护投资人的权益。
二是对相关违法案件从重从快予以处罚,既要用足用好行政处理的“财产罚”“资格罚”,又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企业和个人一律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继续推动健全民事赔偿机制,对投资者进行实实在在的补偿。
三是坚持“一案多查”,全面排查涉案相关中介机构,对违法性质恶劣、事情严峻的中介机构加大惩戒力度,督促其履行好“看门人”职责。
四是重视惩防并举,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防范打击财务做假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规范运作正向引导,实现标本兼治目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表示,近期是正式披露年度报告的关键时期,也请广大上市公司以案为戒,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