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 日前公告,公司于2月7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8号)。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就 奥联电子 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一案调查完毕,经查, 奥联电子 的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过往工作业绩和核心竞争力,虚构了胥明军的行业影响力,具有比较大的误导性。依据相关法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决定:对 奥联电子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 奥联电子 当时担任老总陈光水、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薛娟华、当时担任总经理傅宗朝、当时担任副总经理并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蒋飚、 奥联电子 信息披露违法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胥明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