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四川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消息:目前,经 四川省 委批准, 四川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对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驻成都工业学院纪律检查监察组原组长李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李仁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稀薄,执纪违纪,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举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买官卖官;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款项交由他人支付;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攫取利益的工具,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数目特别巨大。
李仁极度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四川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仁开除党籍处罚;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及孳息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