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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执行到位超2100万元!梅州兴宁法院春节集中执行成效显著
浏览次数:【547】  发布日期:2024-2-27 10:52:59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春节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2024年1月中旬开始,梅州兴宁法院持续开展春节前后集中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抢抓春节被执行人返乡的“黄金时段”,全力查人找物,快速执结案件,共强制拘留17人,执行到位金额2102.14万元人民币,执行成效明显。

  联动解纷有温度

  2月8日,随着460万元工人工资款项顺畅到账,执行干警和当事人都长舒了一口气。

  原来,在王某与某建筑公司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生效判决,某建筑公司应向王某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但两家公司败诉后不履行义务,王某遂向兴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宗旨,执行干警主动联合政府,屡次组织当事人进行商量,最终,兴宁法院执行到位460万元钱款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强制执行有力度

  “被执行人朱某新,因你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所明确的义务,依法决定对你拘留十五日。”面对“油盐不进”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果断依法将其拘留。

  本为同窗好友的朱某新、张某夫妇与凌某红因钱财之事对簿公堂,在兴宁法院调解下,朱某新夫妇同意偿还凌某红120万余元,但未如约履行义务,凌某红遂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经过执行干警组织商量,两被执行人主动偿还了部分款项,但仍欠45万余元未履行。执行干警屡次传唤朱某新进行释法说理,敦促其履行义务,但朱某新始终借口没钱而拒绝履行。

  为切实实现案结事了,执行干警再次将朱某新传唤到法院,一方面从同学情谊入手动之以情,另一方面严肃批判其拒绝履行的错误行为,告知拒绝履行的法律后果。但朱某新始终不配合,于是执行干警依法决定拘留朱某新,并将相关情况告知其老婆张某。

  “法官,我愿意履行义务。”远在外地的张某在得知老公被拘留后,主动表示愿意还款,并通过紧急变卖首饰、手表等财产的形式筹集了18万元。在朱某新被送拘的次日,执行干警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面对积极配合的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凌某红主动减免部分债务,张某偿还18万元后,法院依法解除对朱某新的拘留措施,剩余案款分期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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