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第2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上海邮政管理局表示,为做好《办法》贯彻实施,作为管理部门,将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及时处置非法问题。对于群众比较关心的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即将快件投至快件箱或驿站的问题,用户可以要求快递员重新上门投递。如果快递员仍未上门投递,用户可以通过向企业进行投诉、拨打12305或12345进行申诉、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等方式维护权益。
根据《办法》第贰十八条规定,收件人可以签字或其它易于识别、保存的明示方式确认收到快件,也可指定代收人验收快件和确认收到快件。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私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另外,《办法》第贰十七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应当告知收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件,查看内件物品与快递运单记载是否一致。快递包装出现明显破损或内件物品为易碎品的,应当告知收件人可以查看内件物品或拒收快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收件人收到来源不明的快件,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寄件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提供其掌握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