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盘,是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上市公司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了股市根基的牢固与否。也正因如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始终都是资本市场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这项工作甚至受到高层的高度重视。好比,2020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期待能以此推动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进而夯实中国资本市场的基石。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印发了《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以便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相关工作落到实处。也正因如此,在日常监管中,管理部门也是念念不忘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话题。好比,进入今年6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在两次公开讲话中都提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事宜。
6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在出席“第十四届 陆家嘴 论坛”时表示: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抓好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会同有关方面着力完善长效化的综合监管机制,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持高压态势,从严厉责罚治财务做假、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行为,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回报能力,夯实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内在基础。
随后于6月13日,易会满主席在为证监系统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时再次强调,要抓好
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优化机构监管、高质量发展北交所、统筹开放和安全、强化“零容忍”执法等任务落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接连提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话题,这既表明了易会满主席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的注意,同时也是一种有的放矢。毕竟进入6月后,有关IPO公司质量差的话题受到市场的重视。好比,有的新股发行公司既无营业收入,又无产品,同时还无利润,公司净资产、净收入及资金流皆为负数,被投资者称为是“三无公司”“三负公司”,这种公司上市,显然是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南辕北辙的。
之所以出现“三无公司”“三负公司”上市这种局面,这与注册制放宽了IPO公司上市条件有关。好比,允许未盈利公司上市,只要相关公司满足“预计市值很多于人民币 40 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它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就可以,于是,这就出现了某些“三无公司”IPO上市的情景。
注册制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是可以明白的。不过,在涉及到IPO的问题上,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视角来看,注册制下的新股发行有必要守住一条底线,那就是严禁符合退市条件的企业IPO上市。而这种“三无公司”“三负公司”本身就是符合退市条件的企业。好比,根据当下的退市制度规定,净资产连续两年为负数的企业,将终止上市;退市制度同时规定,连续两年净收入亏损、且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的企业,将被强制退市。这两项退市条款,今年6月20日上市的某新股全都踩中了,这就难怪市场哗然。
对于当前的沪深A股市场而言,务必要守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务必坚守的底线,也即严禁符合退市条件的企业IPO上市。毕竟将这种符合退市条件的企业IPO上市,极大地增加了股票的投资潜在风险,严重危及投资人的利益,同时也无益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而且安排这种符合退市条件的企业IPO上市,也让市场对股市监管发生困惑:管理层究竟是要提高上市公司品质还是要降低上市公司质量?
当然,当前的股市已经进入全面注册制时代,IPO条件的放宽不可避免。好比,作为对新经济的支持,对创新企业的支持,IPO允许未盈利公司上市,市场对此持包容态度,但这其实不意味着就不对IPO公司的质量把关了,更不意味着股市就不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了。也正因如此,市场有必要对注册制下的IPO制度加以完善。
好比,IPO仍然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但这种未盈利企业不能是“三无公司”“三负公司”,企业可以没有盈利的要求,但却不能没有营业收入,且营业收入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同时企业的净资产与资金流不能为负数。毕竟企业IPO是面向公众投资者,而不是面向风投公司,市场不能将风投公司应该承担的危险转移到公众投资人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