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专题 > 信息资讯 > 实控人涉嫌行贿罪被刑拘起诉 - 大参林未及时信披
【大参林】实控人涉嫌行贿罪被刑拘起诉 - 大参林未及时信披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3-6 15:58:04    文章分类:信息资讯   
专题:大参林】 【柯金龙


K图 603233_0

  “在此进程中,公司错误地认为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未造成较大影响,同时因案件还在审理进程中尚未判决,公司对于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把握不准确,未及时进行公告,公司就本次事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真诚的歉意。”

  3月1日晚间, 大参林 (603233.SH)发布一则涉诉公告的同时,对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作了致歉说明。这时,距离公告所称 大参林 实际控制人之一柯金龙受到刑事拘留处置已过去近半年。

  根据 广东省 茂名市 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单位茂名 大参林 连锁药房有限公司( 大参林 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 大参林 ”)、被告人柯金龙涉嫌单位行贿罪。目前案件正处于一审已开庭,正在审理中的状态,柯金龙我正处于拘留状态。

  对于 大参林 迟来的信披及致歉,部分投资者其实不买账,表示:“诚信是上市公司的根本。公司高管正常辞职都要公告,更何况是实控人被采取法律手段拘留。”

  3月6日, 大参林 证券部相关责任人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涉事的茂名 大参林 目前仍在正常经营,公司近期正就内控和业务合规经营展开自查,暂时未接到上海证交所对公司未及时信披的表现采取措施的公告。

  实控人拘留期间辞职

  根据公告,茂名 大参林 于2023年8月18日收到 茂名市 监察委员会下发的《立案通知书》(2023年8月11日印),对茂名子公司进行立案侦查;于2023年8月24日收到 茂名市 公安局电白分局下发的关于柯金龙刑事拘留的《拘留通知书》(2023年8月21日印),其我于即日起受到刑事拘留处置;于2023年11月23日收到 广东省 茂名市 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2023年10月12日印),以涉嫌单位行贿罪依法提起公诉;根据《起诉书》,柯金龙于2023年7月14日被留置。

  对于上述信息, 大参林 在事件发生当下保持缄默,一直未进行相关公告。

  直到今天,柯金龙对 大参林 持股20.16%,与其兄弟柯云峰、柯康保同为 大参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贰十二条第十七款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职务犯罪被纪律检查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当前的状态和可能引发的影响。据此, 大参林 或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大参林 方面解释称,其认为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同时案件还在审理未判决,公司把握不准,所以没有及时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2月8日, 大参林 公告柯金龙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至此,柯金龙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彼时柯金龙给出的辞职理由是:为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效率、推动职业经理人化、加快人才梯队的建设。与柯金龙一起辞去董事职务的,还有柯康保。

   大参林 在上述公告中表示,柯康保、柯金龙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对于柯金龙辞去董事职务是否与其涉嫌行贿被刑事拘留和起诉有关, 大参林 证券部相关责任人没有对记者作出正面回应,仅表示:“以公告信息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 大参林 一开始在发布涉诉公告时并没有提及柯金龙被留置、拘留等相关信息,后来才再发了一则补充公告说明前述情况,并透露柯金龙我正处于拘留状态。

   大参林 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控体系建设,强化信息披露的合规意识及要求,从内控的视角积极改善及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

  诉讼涉及批发业务

  公告显示,柯金龙在此次案件中是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具体实施单位行贿行为。 广东省 茂名市 电白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壹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大参林 在公告中披露,上述诉讼涉及茂名 大参林 历史的批发业务,而公司主要业务聚焦在连锁药店零售业务。2020—2022年期间,公司对涉案客户销售金额占公司收入比例分别为0.25%、0.2%和0.15%,占比较低。直到今天, 大参林 对茂名 大参林 100%持股。

  工商信息显示,茂名 大参林 建立于2005年4月,注册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等。柯金龙曾是茂名 大参林 的法定代表人,其于2019年4月卸任。目前,茂名 大参林 的法定代表人为吴辉燕,柯康保、柯云峰均在茂名 大参林 担任董事。2023年12月20日,柯金龙、茂名 大参林 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单位行贿罪的案件(2023)粤0904刑初798号刑事一审开庭。

  2023年半年报显示,茂名 大参林大参林 两家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之一。截至2023年6月30日,茂名 大参林 总资产约1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约7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约12亿元人民币,净收入约1亿元人民币。从茂名 大参林大参林 整体业绩的贡献水平来看,茂名 大参林 2023年上半年在公司总营业收入的占比约为10%,净收入占比约11%。

   大参林 在公告中表示,预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发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但鉴于本诉讼尚未结案,公司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具体影响”。

  当记者问及 大参林 旗下是否还有其它子公司存在与茂名 大参林 类似的涉诉情况时, 大参林 证券部相关责任人予以否认,并表示近期正在开展自查工作,公司的日常经营没有受到影响,门店扩张相关经营策略也在正常推进中。

  3月4日晚间, 大参林 发布老总(柯云峰)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其中显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等原因,柯云峰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 。计划回购的钱财总额很多于1亿元人民币,不高于2亿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截至3月4日收盘, 大参林 报收22.46元/股,下跌幅度3.89%,盘中最低点为21.03元/股。3月5日, 大参林 报收22.53元/股,上涨幅度0.31%。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资讯推荐
 ● 相关资讯专题
海南海药】  【海南证监局】  【净利润】  【新亚制程】  【信息披露】  【应收账款】  【ST新亚】  【浙江证监局】  【负责人】  【行政处罚】  【2024】  【际华集团】  【通报批评】  【责任人】  【*ST九有】  【湖北证监局】  【警示函】  【明冠新材】  【2023】  【闫洪嘉】  【赖锡安】  【先河环保】  【中贝通信】  【上市公司】  【投资者】  【重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