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人民银行 福建省 分行发布行政处理信息公示表,乐刷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下称“乐刷福建分公司”)因四项犯法行为,被人民银行予以警告并罚款。
具体来看,乐刷福建分公司存在的犯法行为类型包含: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外包机构管理规定;违反资金结算管理规定。针对上述犯法行为,人民银行 福建省 分行对乐刷福建分公司进行警告,并没收其违法所得1308.26万元人民币,并处罚款1446.12万元人民币,合计罚没金额达到2754.38万元。这也是年内第叁方支付领域引发的最大罚单。
另外,当时担任乐刷福建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对公司上述四项犯法行为负有责任,被人民银行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