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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西安一宗50万-彩礼-追回案
浏览次数:【352】  发布日期:2024-3-13 17:04:40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双方
 

  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正式实施,后又强调禁止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依法遏制高额彩礼,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随着“彩礼新规”正式施行,多地判出“第壹案:结婚半月闪离返还20万;”520送的首饰不算彩礼;酒席钱、上车钱、离娘钱也算彩礼……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 西安市 灞桥区人民法院在3月1日披露一桩典型婚约财产纠纷((2023)陕0111民初8621号),判决显示女方需要退还的“彩礼”居 然高达50万,数目之高令人咋舌,其中判决细节亦值得关注。

  近4年转账70万

  事情是这样的。

  男方李某(原告)与女方董某(被告),同为1992年生,分别住 西安市 临潼区及灞桥区。两人为高中同学,2017年7月建立恋爱关系,历经3年后于2020年10月2日订婚。

  谈婚论嫁,彩礼自然需要商议。男方表示,期间他们根据民间习俗、女方及其爸妈要求,屡次支付彩礼高达641498元。

  但随后,已走入订婚环节的双方感情破裂,双方就彩礼退还事宜协商未果,这才上了法院。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至于感情为何破裂,文书中并未详述,但在订婚后屡次、分批支付的“彩礼”值得关注。

  据法院查明,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8日期间,原告的中国 工商银行 工资卡向被告转账合计321376.4元;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25日期间,原告的 中国银行 工资卡向被告转账合计39222元;2018年1月至2021年12月,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转账154304元,被告向原告转账58100元。

  在2020年10月2日双方订婚后,原告爸妈于2020年10月6日、7日,2021年5月17日、18日、21日,2021年6月5日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等方式分别转账19800元、9800元、50000元、30000元、66000元、10000元。

  另外,2021年5月24日,男方及其爸妈出资75000元用于支付购买 比亚迪 牌小轿车,该车辆登记在女方名下。

  记者粗略计算,除车辆购置费用外,原告及爸妈向被告转账约7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转账时间跨度颇大、付款方式多样。双方恋爱于2017年7月,而男方要求退还金额涵盖2018年1月至2021年12月将近4年,不仅包含银行转账,还有微信、支付宝等。

  法院表示,上述事实,有起诉状、银行交易流水、微信交易流水、支付宝交易流水、行驶证,和法院庭审笔录等证据在卷佐证。

  本案中,原告男方要求被告返还彩礼641498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被告女方则表示:1.汽车由原告出资购买,虽登记在被告名下,但其实一直由原告占有使用,不属于彩礼;2.恋爱期间双方互有转账,款项均用于二人消费,不属于彩礼。

  女方返还50万

  哪些算彩礼?哪些算赠与?“彩礼”到底该退几成?在2月1日最新实施新规中,对彩礼纠纷的处理、彩礼范围等已经加以明确,同样适用于本案。

  根据新规,法院表示——由于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故女方收取的彩礼和无占有依据的款项应予返还。

  对于彩礼范围认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地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来认定。

  依据新规,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一方为表达或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其它价值不大的财物。综合本案情况,价值不大应以小于等于1000元为宜。即就原被告双方往来款项,仅计算1000元以上金额。

  依此,法院对本案涉及的“彩礼”做了详细划分:

  首先是通过银行卡转账的321376.4元、39222元,结合双方自身情况及提供的消费明细,法院定性为属于男方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在恋爱期间的共同支出,酌定女方返还70%,即252418.88元。

  男方爸妈所支付的185600元人民币,同样系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给付被告的彩礼,被告应予返还。

  至于双方的微信转账,经去除1000元以下的款项后,女方向男方支付的12438元可在彩礼款中予以扣除;案涉车辆现登记在女方名下,应归女方所有,故购车款75000元应予返还男方。

  上述款项加起来,法院裁定女方返还男方共500580.88元,占男方要求返还金额约78%,数目之大在新规发布后仍是少见。

  到底哪些算“彩礼”?

  其实,男女恋爱期间互送的礼物和金钱,哪些属于彩礼、哪些属于赠与,一直是彩礼返还类诉讼的争议焦点。为进一步厘清彩礼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的,无妨再瞧瞧山东高法官微上的案例:

  方某与刘某(女)相恋,两年内向刘某转账500多笔合计140多万元人民币,单笔少则“1314”元,多则十几万元人民币,分开后方某以撤消赠与为由,将刘某告上法庭。

  法院查明,双方恋爱期间有结婚意思表示,转账凭据中的大额转账,如16万、10万等,可参照彩礼性质予以适当返还,酌情确定刘某应返还方某40万元。

  其中,“谈婚论嫁意思表示”及“大额”是两个值得注意的关键词。

  法官说法表示,司法实践中,有特殊含义的小额转账,均属于维系恋爱目的之纯粹赠与,双方关系结束后通常不可撤消。但如果双方存在谈婚论嫁意思表示,且一方为另一方付出大额款项,明显超过其表达爱意的经济负担,这种赠与类似彩礼或嫁妆性质,若双方最终分道扬镳,可以要求适当返还。

  值得注意的是,陕西渭南 富平县 法院近日也发布了第壹次适用“彩礼新规”的案例。其中,除了现金彩礼,订婚时购置的衣服钱、首饰钱(金项链、金镯子、金耳环、金手链四金)、上车钱、离娘钱均需要退还,不过男方为结婚办酒席的花费并未算作彩礼。

  在普遍观念中,陕西属于彩礼“中规中矩”的地区。

  而据央视网此前报道,西交大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靳小怡在陕西相关调查中发现,男性在彩礼上的平均花费达到13.16万元人民币,而八成以上的已婚男性有因婚借贷的经历。靳小怡还发现,索要高额彩礼的婚姻,离婚率和发生婚姻暴力的机率都更高。

  另外,高价彩礼区域性明显,常表现为“家庭条件越差、子女负担越多,彩礼负担反而越重”的怪象。

  对此,靳小怡曾向媒体表示,高价彩礼造成的是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普遍受损,并降低了结婚率和婚姻质量,“一方面,高额彩礼成为普通家庭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往往会造成婚前因彩礼谈不妥而拆散一对情侣,使有结婚意愿的年轻人结不起婚。另一方面,高额彩礼使因婚借贷普遍存在,婚后的经济负担往往造成家庭关系紧张,造成婚姻质量下降。”

  当下,很多地区已经展开婚俗改革,随着相关改革的深入全方位推进,“彩礼”“婚闹”等婚俗问题的新风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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