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官方网站信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 建设银行 纪律检查监察组、浙江纪委监委消息: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 建设银行 纪律检查监察组、浙江 丽水市 监委对我国 建设银行 浙江分行原资深副经理李晓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晓虹毫无廉洁意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信贷客户出借资金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插手干预行内贷款审批;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客户在贷款融资等事项上赚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李晓虹极度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 建设银行 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晓虹开除党籍处罚,抄告其所在党组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浙江 丽水市 监委研究,决定将李晓虹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