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海证交所向 福达股份 (SH603166,股票价格5.69元,市值36.77亿元)及当时担任公司董秘张海涛下发监管警示函,源于该企业本该在2023年6月竣工验收完成的募投项目(变更后),在限定日期并未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该企业未能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直到2024年1月16日, 福达股份 才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相应的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7月,并于会议当天夜晚进行公告。
此次涉事的募投项目,实际最早启动是在2021年,当年6月, 福达股份 向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亿元人民币,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92.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83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30日到位,计划投向“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
2022年4月19日, 福达股份 披露《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称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述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0万元。在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市场环境、 新能源 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及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等原因情境下,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改为投资“ 新能源 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
根据公告,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内容是在公司现有园区内建设实施 新能源 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新增数智化机加工、热处理和装配生产线,实现年产60万套高精密齿轮总成的生产能力,计划从2022年1月开始进行项目前期工作,预计2023年6月竣工验收完成(18个月建成)。
然而,截至2023年6月, 福达股份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并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改公司未能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到2024年1月16日, 福达股份 才进行会议审议,并披露了对应的延期公告。
记者了解到,根据上述公告披露, 福达股份 该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总额4.08亿元人民币,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3亿元人民币,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6亿元人民币。同时,该项目的部分生产线设备于2023年8月底投入使用,尚有部分关键设备正在安置调试阶段,项目整体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监管警示决定书中,上海证交所还要求 福达股份 及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