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晚,青海春季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公司有关媒体透露事项的监察管理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200 号)。
针对公司产品广告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有关报道,上海证交所要求青海春季核对有关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媒体透露所称情况,相关事实是否涉及信息披露非法。
上海证交所称,市场各方及投资者对相关报道关注度较高,公司应当高度关注市场舆情,从维护投资者利益动身,及时回应市场疑问及投资者关切,做好沟通工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落实本工作函要求,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尽快核对相关情况,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