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郭成林) 上海新阳 3月20日午间公告,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在未提前预披露减持计划情境下,于2022年4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 沪硅产业 股份2万股,成交金额43.28万元。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第壹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2号)第叁条第壹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