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目前, 安徽省 政协原副秘书长孔晓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 安徽省 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 铜陵市 人民检察院依法向 铜陵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铜陵市 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孔晓宏利用担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滁州市 委副书记、 黄山市 市长、 宣城市 市长、 宣城市 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在酒店消防验收、拆迁补助、案件处理、项目招投标、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赚取利益,单独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目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孔晓宏诞生于1966年7月,安徽庐江人,早年在 安徽省 计委工作,后任 亳州市 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淮北市 副市长, 淮北市 委常委、副市长等职。2008年8月,孔晓宏任 安徽省 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2013年6月调任 滁州市 委副书记。2015年,孔晓宏任 黄山市 委副书记、市长,2019年任 宣城市 委副书记、市长,2021年5月任 宣城市 委书记。
2022年12月,孔晓宏转任 安徽省 政协副秘书长。5个多月(2023年5月10日)后,孔晓宏主动投案。
今年1月26日, 安徽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网站发布通报, 安徽省 政协原副秘书长孔晓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称,孔晓宏身为主政一方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忘却红色基因,辜负组织信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苟且偷安、贪图享受,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赚取利益;无视党纪国法,违规插手和干预刑事案件办理;官商勾连,利用职务便利为不法商人在项目招投标、拆迁补助等方面赚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值得注意的是,在担任 黄山市 市长一职时,孔晓宏曾因太平湖违建问题受过政务警告处罚。
太平湖位于 安徽省 黄山市 境内,因其极具保护价值的景观资源和湖泊湿地资源,先后被 安徽省 人民政府和原国家林业局批准为省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湿地公园,2017年4月至5月,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将发现的14个问题线索移交当地,要求调查处理。其中就包含“太平湖风景名胜区违规建设问题突出”。
据 安徽省 委省政府通报, 黄山市 黄山区政府未及时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以局部旅游规划取代总体规划作为管理依据。在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审批建设大量房地产开发项目,截至2016年底,违规建设项目累计占地1164亩。2014年, 安徽省 政府向 黄山市 政府下达城乡规划督察意见书,要求停止临湖新上项目审批工作。但2014至2016年,黄山区多个部门仍然违规审批安粮黄山太平湖国际旅游度假区等3个建设项目,占地836.6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黄山区政府违规行为未予纠正。多人因此受四处罚,当时担任 黄山市 市长、黄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的孔晓宏受到政务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