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广东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消息:目前,经 广东省 委批准, 广东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对 肇庆市 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王哲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和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纪法意识冷淡,长期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专项补助资金申请、土地申购、消防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赚取利益,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哲极度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广东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 广东省 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哲开除党籍处罚;由 广东省 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