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林业资源第壹股 永安林业 (000663)披露公告称,公司决定正式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本次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定期报告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此,深交所4月1日向 永安林业 下发关注函,要求 永安林业 详细说明公司决定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的决策过程、决策依据和决策时间,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详细说明本次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对公司定期报告造成的影响,是否会引发项目合同的相对方对公司追究违约责任,是否将造成公司2023年净收入较上年出现较大变动。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该决策,公司独立董事江斌、刘雪娇在审议相关议案时投出弃权票。
独立董事江斌表达了对项目停工后可能发生的危险,如合同相对方追究违约责任等的担忧。他认为:“公司在项目复核中,发现一些问题并做出停工决定,我表示理解。可是项目停工本身也会造成项目的损失,好比是否会引发项目合同的相对方对公司追究违约责任等,目前无法判断停工对投资保护的力度,故投弃权票。”
而刘雪娇则指出,由于其任职前期内部人员调整及对项目前期论证情况不了解,难以准确评估当前停工决策的合理性。他表示:“生物质能项目前期论证时,我尚未担任独立董事职位,对项目合规问题、可行性论证流程缺乏了解,前期参与的董事成员亦已全部轮换。本次项目停止的主要因素系其采购与实施流程中存在的缺陷,与前期项目评估流程是否合理合规等存在重大联系,我因此无法在前后决策的因果关系上对其合理性进行有效判断。”
另外,深交所还要求负责公司审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相关资产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同时通报2023年年报审计进度,确保有充分的时间来保证年报审计工作的顺畅进行和关键审计程序得到充分执行。
据了解,截直到今天年1月初, 永安林业 在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上已投入建设资金5.44亿元人民币,主要为购买土地支出、工程建设支出、设备采购及预付款和项目其它前期费用。
在1月初的公告当中, 永安林业 曾表示:“目前各项目仍在建设期内,不发生经济创收,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发生重大影响。预计项目暂缓建设时间不高于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