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最近,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秀根等新增一则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6.39亿余元,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 辽宁省 锦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于2008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苗小龙,注册资金3亿人民币。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张秀根和苗小龙分别持股99%、1%。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现存10余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34亿元人民币,另外还存在多条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和终本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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