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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云南省五部门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接诉即办-
浏览次数:【506】  发布日期:2024-4-8 18:11:51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食品安全】 【市场监管】 【接诉即办】 【云南省
 

  中新网昆明4月8日电 记者8日从 云南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最近,该局与 云南省 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五部门联合提升校园 食品安全 处置效率,开展校园 食品安全 “接诉即办”。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校园 食品安全 对于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非常重要。 云南省 五部门明确,各级各类学校是实施“接诉即办”工作主体。即在全省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顶级中学全面推行校园 食品安全 “接诉即办”,各类寄宿制学校及其它学校结合实际需要开展校园 食品安全 “接诉即办”。

  其中,云南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工作实际,针对食堂、特色餐厅或其它食品消费较为集中的关键场所及重点时段,采取“驻点值守+流动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置消费者关于 食品安全 方面的诉求,根据受理、处理、反馈、归档的程序处理,并在学校 食品安全 宣传栏公示处理结果,确保校园 食品安全 问题发现及时,投诉有核查,件件有回音。

  云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施展行业管理的主导作用,督促指导学校落实 食品安全 主体责任,推进校园 食品安全 “接诉即办”。各级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加强对学校 食品安全 工作的检查指导,依法查处非法行为,并及时通报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同时,市场监管职能部门需主动会同教育部门,指导符合基本条件的学校,根据需求设置工作场所,健全制度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反馈和报送机制。

  记者了解到, 云南省 各级各类学校将以推进校园 食品安全 “接诉即办”为抓手,明确职责,合理有效分工,落实学校 食品安全 主体责任,快速处置涉及校园 食品安全 投诉问题,推动校园 食品安全 服务纠纷的多元化解和源头治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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