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记者史丽摄
4月12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举行线下新闻发布会,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发布会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一司司长张望军表示,《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下称《管理规定》)从保护市场公平和交易秩序动身,对高频交易提出了更严格的不同化监管要求。
他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一是额外报告机制。张望军表示,高频交易进程中,系统安全性、稳定性非常重要。一旦发生故障,可能影响市场正常交易运行。因此,除一般报告要求外,《管理规定》要求高频交易报告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系统故障应急方案等额外信息。
二是不同化收费。他说,很多境外交易所都对高频交易收取更高费用,目标是运用市场化调理手段,引导高频交易主动控制交易频率,规范交易行为。在《管理规定》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证交所提高高频交易收费标准,并考虑收取撤单费等其它费用,在这方面证交所还将另行作出规定。
三是交易监管适当从严。张望军说,根据《管理规定》,证交所将对高频交易进行重点监管,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可按规定从严采取管理措施。这有益于督促高频交易投资者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依法合规参与交易。
“我们对高频交易实施不同化监管,既不是要将这种交易方式拒之门外,也不是听之任之,而是体现了‘趋利避害、规范发展’的思路。”张望军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通过有针对性的监察管理安排,一方面限制高频交易过度优势,保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管控好消极影响;另一方面通过提升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规范高频交易行为,推动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