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晚间, 海南海药 (000566.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根据公告,2018年12月至2020年1月, 海南海药 及其子公司以财务资助、购买信托理财等名义,通过直接间接划款的形式,与重庆赛诺、重庆金赛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0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4.8亿元、2.2亿元、4750 万元。
根据2005年修订、2014年修正的《证券法》第六十六条第六项,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壹项,《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叁十一条和第四十条,《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上述事项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 海南海药 未按规定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海南证监局认为, 海南海药 的表现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贰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三条第壹款、《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犯法行为。
海南证监局拟决定:1、对 海南海药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2、对当时担任老总、副老总、总经理刘悉承给予警告,并处以270万元罚款。3、对当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王伟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 海南海药 主要业务是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1月30日, 海南海药 发布业绩预告,2023年归母净收入亏损6000万元至9000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盈利1051.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