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交所的关注函。
函件显示,深圳证交所于2024年4月8日向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督促该公司对前期发出的《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进行回复,并进一步说明函证回函不符情况。深圳证交所要求该公司在2024年4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然而,该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披露公告称,因部分问题尚在核对中,公司《关注函》的回函将延期于2024年4月19日前完成并披露。直到今天,该公司未回函并拒绝报备函证回函等材料。
深圳证交所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要求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务必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并披露对《关注函》的回函,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如到期仍未回复,该公司需判断并说明是否触及深圳证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4.1条、第10.4.2条有关信息披露等方面重大缺陷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如该公司未及时回复,深圳证交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处理,并启动纪律处罚程序。
深圳证交所提醒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务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务必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