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华科技 (002288)4月15日晚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 超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梁健锋、李敬华、梁新贤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梁健锋、梁俊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广东证监局查明, 超华科技 存在的违规行为包含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未及时披露实控人股份可能被强制执行风险、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情况。
具体来看,因债务纠纷,赵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 超华科技 老总梁健锋返还借款本金2亿元及其相关借款利息、违约金和律师费等,判决 超华科技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4年1月8日,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梁健锋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赵某某偿还借款本金1.88亿元及其利息, 超华科技 因存在过错,需以梁健锋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超华科技 老总梁健锋于2024年1月26日收到深圳中院一审判决,迟至2月23日才组织公司公告上述重大诉讼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另外,因 超华科技 实际控制人、老总梁健锋等未履行相关债务纠纷的司法判决,兰州中院于2023年9月15日向梁健锋等下发《执行裁定书》,拟对梁健锋持有的 超华科技 1.02亿股份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 超华科技 另一实际控制人梁俊丰等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11月28日,兰州中院向 超华科技 发出执行通知书,拟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强制过户梁健锋、梁俊丰持有的合计1.25亿股 超华科技 股票,拟处置股份占其持有的企业股份的13.39%。经查,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期间, 超华科技 及梁健锋等分别收到兰州中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但 超华科技 迟至2024年1月18日才披露上述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截至2024年3月7日, 超华科技 及其子公司银行借款余额10.28亿元人民币,其中1.78亿元已逾期,占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38%。直到今天,公司仍未披露上述债务逾期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依据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 超华科技 第叁项违规行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 超华科技 第壹、二项违规行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梁健锋、李敬华、梁新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强调的是, 超华科技 2月27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健锋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梁健锋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2月8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超华科技 及梁健锋立案。
超华科技 4月15日晚同步公告,受外部经营环境持续承压的影响,造成未使用的融资授信额度被限制使用,从而造成流动性资金的阶段性紧张,致使公司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或续贷的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在银行逾期债务金额为1.8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86%。
超华科技 称,公司已通过加强成本控制、应收账款催收、质押资产处置、请求政府支持等措施积极自救,缓解短时间流动性资金压力。公司正在积极与银行等相关方沟通,通过贷款展期、借新还旧、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逐步化解债务危机。公司正在积极应对法律诉讼,与债权人商量解决债务逾期问题,积极协商相关资金问题,解决因合同纠纷和票据追索等引发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逾期债务暂未对 超华科技 日常经营发生影响。不排除由于债务逾期, 超华科技 将面临支付由此引发的相关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因债务逾期也有可能将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届时可能对 超华科技 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受逾期债务的影响, 超华科技 融资能力降低。 超华科技 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将会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