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4日消息,目前,经中共 青海省 委批准, 青海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对省科学技术厅原党组书记、厅长莫重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莫重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结交“政治骗子”,搞政治投机,且为其谋利;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不正确履行职责;贪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以权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手续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莫重明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同时,其曾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罚,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 青海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 青海省 委批准,决定给予莫重明开除党籍处罚;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终止其中共 青海省 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