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晚间, ST恒久 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三位独董共同提交的《关于推进公司违规事项整改及做好2023年度报告工作等相关事项的督促函》。
至此,2024年已经有10家A股公司收到独董督促函。在督促函中,独董重点关注公司及其实控人被立案侦查、此前资金占用等诸多问题,和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事项。
督促6家风险警示公司
独董督促的6家风险警示公司,分别为 ST恒久 、 ST鹏博士 、 ST华铁 、 ST深天 、 *ST中期 、 *ST美盛 。
独董在督促函中,重点关注公司此前存在的钱财占用、违规担保等诸多问题。
好比, *ST美盛 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根据《深圳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6日开市起被实行其它风险警示。
*ST美盛 独董在督促函中称,高度关注公司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屡次提醒并敦促公司管理层,依法依规追讨全部占用资金,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董重点关注资金占用问题,主要是该问题引发的影响不断扩大。
ST华铁 独董在督促函中提到,若公司未能及时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或未能提供还款来源有确定性保障的还款方案,可能造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
ST华铁 独董称,公司若出现上述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将与2023年年报同步披露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它风险警示的公告。
立案侦查成关重视点
总结上述督促函,多家A股公司独董首先提及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被立案侦查事项。
好比,4月17日, ST恒久 收到其控股股东、实控人余荣清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余荣清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而在2023年11月9日, ST恒久 因为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ST恒久 独董在督促函中称,其通过当面交谈、发函及通讯等方式,屡次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开展调查核对,督促公司应严格根据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标准做好内控工作,并且始终关注公司相关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针对已经有立案侦查结果事项,独董要求公司积极对内控加强管理和整改,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此前,广东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理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 ST华铁 及其实控人宣瑞国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事实包含:一是公司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 ST华铁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余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约达13.38亿元人民币。
独董督促整改
针对上述10家A股公司存在的问题,独董均在督促函中提出多项整改要求。
好比, ST恒久 独董在督促函中提出多项意见。首先,独董督促公司及管理层,高度关注立案侦查的进展情况,提醒应全力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工作,尽快落实整改并消除不利影响;其次,敦促公司尽快推进相关非法事项的整改,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管理要求,尽快完成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确保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
记者了解到,针对2023年年报披露,上述10家A股公司独董均提出了各种意见。
其中, ST恒久 独董督促公司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在规按时间内向独董提供所需要审阅的全部材料,确保独董有足够时间完成审阅和核查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会议顺畅召开和2023年年报按期披露。
ST鹏博士 独董特别提示,管理层应依法依规披露真实、准确及完整的年报。如果该要求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完成,进而不能解除独董疑虑,独董不排除要求聘请第叁方中介机构复核相关财务事项或采取其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