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深圳跨国公司总部企业颁牌仪式暨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举办,62家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获得颁牌。目前,深圳已认定6批合计105家跨国公司总部企业。与会企业代表表示,看好深圳投资前景,对深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外商投资表示高度认可,对继续在深发展布满信心。
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是指跨国公司设立的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及事业部总部,申报企业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近年来,深圳加快缔造跨国公司总部集聚地,直到今天,已认定沃尔玛中国、凯为医疗、麦克韦尔、 华润微 科技、普华永道、思谋信息、百胜餐饮、晶泰科技、英富曼会展、金拱门、雅兰实业、周大福珠宝、赛尔康等跨国公司总部企业105家。
这时,外资来深势头不减,2023年深圳全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8002家,同比增长86.6%,实际使用外资626.2亿元人民币,跨国公司看好在深投资前景。今年1至2月,全市实际使用外资70.4亿元人民币;全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主要聚焦在服务业,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增长97.1%。
会上,深圳投资增进局对外资有关政策进行解读。深圳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16个政府部门与企业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关心的人才支持、数据合规、出入境管理、产业发展等话题进行集中解答,切实回应广大外商投资企业关切的问题。
为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推动外商投资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深圳印发《深圳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修订版)》,进一步优化认定条件、增加便利化措施,鼓励和引导更多跨国公司在深圳设立总部企业,持续投资兴业。
修订版主要包含新增认定类型、优化认定条件、增加便利化措施等。同时,修订版办法聚焦跨国公司关注度集中的人才、出入境、 知识产权 等领域,优化增加便利化措施,包含跨国公司总部企业高管及在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中作出卓越贡献的其它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深圳人才奖励;市场监管职能部门依法平等保护跨国公司总部企业的 知识产权 ,强化对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商标的保护等。
深圳投资增进局相关责任人表示,深圳将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全方位、各领域、多条理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发展、全球高端要素不断汇聚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撑。
记者了解到,在加大外商投资引导力度上,深圳将加快出台进一步吸引和利用外资的实施办法,面向全球加强投资机遇和政策宣介,施展政策的能动作用,推动招商的对接和项目的撮合,引进落地一批有影响力的外资标志性项目。同时,不断提升和优化外商投资服务水平,使深圳始终成为跨国投资的热土,让外资企业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