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律检查监察组、 广东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消息: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律检查监察组、 广东省 监委对国家税务总局 广东省 税务局原党委书记、副局长胡金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胡金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活动、接待服务、家政服务安排,违规将周转房出租获取利益;不根据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赚取利益,其实不是法收受财物;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原职务影响力为亲友赚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信息化项目承揽、涉税事项处理、岗位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金木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事情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金木开除党籍处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广东省 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