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6日,深交所向广东 泉为科技 (SZ 300716,收盘价:8.19元)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发出监管函。
杨娜、钟宏标、李儒康、周凤霞、尚威威:
你们于2024年4月8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广东 泉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原控股子公司广东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19年度虚增业务收入约5.57亿元、营业成本约5.52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1.4%、23.36%。杨娜当时担任 泉为科技 副老总、副总经理, 泉为科技 原实际控制人之一,钟宏标当时担任 泉为科技 财务总监,李儒康当时担任 泉为科技 董事会秘书,周凤霞当时担任 泉为科技 分管董秘办、法务部的董事、顶级管理人员,尚威威当时担任 泉为科技 、国立供应链监事。你们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 泉为科技 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你们的相关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2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2023年1至12月份, 泉为科技 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汽车配件行业占比46.04%,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占比40.87%, 太阳能 光伏产品占比10.8%,其它业务收入占比2.28%。
截至发稿, 泉为科技 市值为13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