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荐项目上市后持续督导违规,广东证监局对 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国信证券 ”,002736.SZ)出具警示函。
5月6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 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 国信证券 作为广东 奥普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奥普特 ”,688686.SH)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进程中存在多项违规情形,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 国信证券 违规情形主要包含两方面:一是未及时督促 奥普特 履行募投计划变更审议及披露程序。 国信证券 在持续督导期间,未能勤勉尽责,未及时发现 奥普特 存在超募投计划发放员工薪酬的情景,也未按要求督促 奥普特 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二是未纠正 奥普特 使用其它募集专户发放薪酬问题。 国信证券 未能持续关注 奥普特 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情况,未及时发现 奥普特 使用销售中心募投资金向其它项目支付员工薪酬的问题,在发现该问题后也未要求 奥普特 及时整改。
广东证监局表示, 国信证券 的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0号,下同)第五条、第贰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 国信证券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完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全面检查公司保荐业务制度体系建立、保荐代表人持续培训制度执行和相关问题的规范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对保荐业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督促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它保荐业务有关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控制风险,提高执业质量。”广东证监局说道。
广东证监局还要求 国信证券 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上海证交所。
上个月, 国信证券 还因多项业务存在问题收到深圳证监局罚单。
4月19日,深圳证监局向 国信证券 下发两份罚单。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存在问题、纾困产品管理不足、私募子公司管理不到位等许多问题,深圳证监局决定对 国信证券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杜海江作为当时担任 国信证券 分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高管,对该业务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同样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月16日, 国信证券 公布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 国信证券 实现营业收入173.17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9.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64.27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5.57%。
截至5月7日早盘收盘, 国信证券 收跌1.33%,报8.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