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互联
财经热点 > 财经资讯 > 融资租赁纠纷案件高位浮动!上海金融法院发布最新报告
【融资租赁】融资租赁纠纷案件高位浮动!上海金融法院发布最新报告
浏览次数:【585】  发布日期:2024-5-10 19:19:45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融资租赁】 【承租人
 

  5月10日,上海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融资租赁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单素华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报告》的编辑背景与主要内容。

  单素华指出,《报告》对上海法院2019-2023年受理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此类案件显现以下特征:案件数量与起诉标的总额高位浮动,案件标的额以小额为主,大标的额案件反映部分地方城投企业债务问题;原告以商业租赁公司为主,被告以自然人为主;案件纠纷类型相对集中,涉诉业务模式以车辆回租为主。

  “2019-2023年上海法院受理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累计96675件,起诉标的总金额达1108.91亿元人民币。”《报告》指出,案件数量于2021年达到高峰,为23223件,近两年虽有所减少,但仍维持高位。2023年案件数量与起诉标的总额双高,分别为22586件和258.03亿元人民币。

  另外,《报告》还针对司法实务中常见法律争议,对融资租赁纠纷类型进行划分,主要涵盖以下五大类:

  一是法律关系定性纠纷。承租人我们时常抗辩称“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理由是系争业务存在虚构租赁物、租赁物低值高估、租赁物不适格,或租赁物多重回租等情形。

  二是出租人与第叁方合作引发的纠纷。主要情形包含银租合作开展“租金贷”业务、渠道服务商介入融资关系、承租人向渠道服务商转移租赁物占有、渠道服务商为承租人租金支付义务提供担保等所引发的纠纷。

  三是出租人行使取回权引发的纠纷。主要情形包含在承租人轻微违约时即取回租赁物、取回手段暴力违法、取回租赁物后未进行损失清算、在承租人破产重整程序中行使取回权引发的纠纷。

  四是融资租赁登记纠纷。主要情形包含就同一租赁物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查询系统(以下简称“中登系统”)重复登记引发的纠纷、就同一财产在不同系统办理登记引发的权利顺位纠纷、就同一机动车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查询系统办理的融资租赁登记与在车辆主管部门办理的登记发生冲突而引发的纠纷。

  五是融资息费纠纷。主要情形包含因出租人收取服务费、咨询费、手续费等费用或代收保险费引发的纠纷、因逾期利息或违约金的计算基数引发的纠纷。

  另外,《报告》在全面考察融资租赁行业现状、涉诉情况、纠纷类型和相关法律风险揭示的条件上,分别对承租人、融资租赁企业、监管机构提出对策建议:建议承租人明辨合同性质,审慎核查条款等;建议融资租赁企业回归行业根源,强化合规经营等;建议监管机构打击违规行为,引导行业发展,完善监管政策等。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资讯推荐
2024-9-29【融资租赁公司】假购车、真套现,车贷公司上演-无间道-
 ● 相关资讯专题
融资租赁公司】  【无间道】 
  • 网络建设业务咨询

   TEl:136267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