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互联
财经热点 > 财经资讯 > 证监会重磅新规规范上市券商监管 - 薪酬、再融资、投资者保护成新增关注重点
【证券公司】证监会重磅新规规范上市券商监管 - 薪酬、再融资、投资者保护成新增关注重点
浏览次数:【209】  发布日期:2024-5-11 17:59:33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证券公司】 【再融资】 【投资者保护】 【证监会
 

  公开征求建议近1个月后,5月10日晚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发布《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相较于征求建议稿,此番正式版本变化不大。主要区别在于,就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规范措施进行细化,列明禁止项。

  《规定》明确,强调股东、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不得要求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融资、担保、销售金融产品等方式,侵占上市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钱财、资产,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客户的合法权益。此前的征求建议稿中没有“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融资”等细化要求。

  根据受访人士分析,正式版本列明禁止项,既使得规定更为明确,又能够防止个别公司或个人钻空子,继而更好维护证券公司和广大投资人的利益。

  此番《规定》修订距离上次调整已经有4年,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综合采访与调研发现,相较于2020年版本,《规定》具有多处调整,其中三点值得特别关注:

  首先,薪酬体系被重点强调,禁止短时间激励、过度激励。2021年以来,券商薪酬反复受到高度关注,关注焦点既包含限薪与降薪,又包含薪酬激励方式。此番《规定》对薪酬进行特别强调,意味着后续券商薪酬管理将进一步趋严。

  其次,再融资监管更为严格,证券公司被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审慎开展高资本消耗型业务。这一规定与“827新政”对金融机构大规模再融资的制约一脉相承。

  再者,强化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包含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相关制度及程序、加大回购注销力度、一年屡次分红等。

  薪酬披露三要点

  券商薪酬自2021年以来热议四起。从高管限薪,到全员降薪,再到激励机制调整,券商薪酬一次次成为讨论焦点。此番《规定》,薪酬同样被列为调整重点。

  《规定》明确,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及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规范短时间激励,不得过度激励,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应当持续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依法依规披露薪酬有关信息。

  根据受访人士分析,这一规定蕴含三层重要信息:首先,薪酬考核体系需要更多兼顾长期,不得过度激励。过度激励背后最为常见的问题是项目收入与薪酬高度挂钩,这一问题在投行条线中最为突出,典型例子是投行业务的“包干制”。几年前,“包干制”被视为中小券商尤其是小型券商吸引优秀人才的高效方式而被广泛采用,

  简而言之,“包干制”即团队责任人自行组建团队、向团队成员发放工资,团队所获业务收入在向券商上缴既定比例后,剩余部分由团队责任人自行支配。该模式下,投行业务高峰期,有团队责任人一年可获收入数百万甚至上千万。

  随着监管一再发文严禁过度激励,“包干制”逐渐不了了 之,但在行业内卷之下,券商过度激励防不胜防,仍以隐蔽方式时有出现。因此,证券公司由于薪酬体系不妥而被出具罚单的现象时有发生。

  记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各地证监局官方网站梳理发现,自2023年4月以来,即有至少11家券商因薪酬问题被点名。

  好比,西藏证监局向 华林证券 出具的罚单显示,其人员及薪酬管理制度不健全。再好比,北京证监局向原新时代证券开出的系列罚单详细指出:被接管前存在长期未按规定如实向监管机构报送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高管奖金发放决策留痕依据不充分、递延不符合规定,违规发放业务线奖金,向无实际劳动关系人员发放“薪酬”等事项,造成了严重后果。

  其次,《规定》要求依法依规披露薪酬有关信息。有券商内部人士透露,在限薪与降薪压力之下,有些券商存在薪酬隐蔽化、隐蔽化薪酬不再披露的情景。根据《规定》,该类现象一旦被发现大概率将面临罚单,尤其是限薪重点的高管人员,假如存在薪酬变相选择披露的情景,很可能被监管处罚。

  再者,《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声誉风险管理,是当前面向全体上市公司的共同新要求;区别在于,多数上市公司的声誉风险管理更为强调董监高,券商则要求对全体人员的声誉风险管理加强规范。

  加强再融资规范

  除薪酬外,此番证券监管制度的另一调整关键是融资规范。

  《规定》要求证券公司第壹次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交易和再融资应当结合股东回报和价值创造能力、自身经营状况、市场发展战略等,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时机,严格规范资金用途,聚焦主责主业,审慎开展高资本消耗型业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这一规定与去年“827新政”对于大额再融资的要求一脉相承。彼时政策规定,对于金融领域上市公司或其它行业大市值上市公司的大额再融资,实施预沟通机制,关注融资必要性和发行时机;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向主要业务,严限多元化投资。

  “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大多数为央国企,凭借良好的信用往往能够获得较大的融资规模。《规定》再次强调上市公司规范资金用途,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时机,将在一定水平上加大券商再融资难度。同时,可能使得拟IPO券商的上市速度有所放缓。”受访人士分析。

  目前,开源证券、渤海证券、财信证券、华宝证券、华龙证券、东莞证券6家券商正处于上市“预备役”状态。

  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

  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同样是此番《规定》调整的关键。

  以投资者为本,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年以来反复强调之处,从证券公司角度而言,如何加强投资者保护?《规定》做了具体规范,综合受访人士分析:

  首先,重视投资者关系。《规定》强调上市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相关制度及程序,以积极、认真、精湛的态度回应投资者关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这一规定也是监管面向其它类型上市公司的普遍要求。

  其次,上市证券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务必的专业知识,证券公司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专人配合,就涉及证券公司经营等相关事项作出专业回应。该要求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回应的准确性、专业性,提高沟通效率和投资者满意度。

  再者,进一步突出价值创造与股东回报,明确上市证券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结合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进行合理平衡。

  具体措施有二:一方面,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一年屡次分红;另一方面,鼓励形成实施股份回购的机制性安排,加大回购注销力度。

  值得肯定的是,随着去年年中以来监管持续鼓励加大分红与回购注销力度,诸多券商已经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回馈投资者。

  加大分红力度方面,以2023年年度分红规模来看, 中信证券 以70.4亿元遥居券业榜首; 华泰证券 (38.83亿元)、 国泰君安 (35.62亿元)、 国信证券 (25.95亿元)、银河证券(24.06亿元)、 广发证券 (22.82亿元)、 招商证券 (21.92亿元)分红规模也在20亿元以上。

  回购注销方面,典型如 东方财富 ,其于2月26日公告称,将原计划用于 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金。根据 东方财富 此前披露的回购计划,此番回购资金总额高达5亿元至10亿元人民币。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资讯推荐
2024-9-28【转融券】仅剩1只 - 即将清零
2024-9-28【市值管理】证监会整治-伪市值管理-乱象 破净股迎估值修复
2024-9-27【可转债】近3日吸金超25亿元!可转债ETF(511380)成交金额超24亿元,惠城转债涨超14%
2024-9-26【王孝安】证监会出手 百亿-牛散-王孝安被罚 曾被称为最能踩准市场节奏的高手
2024-9-26【恒大地产】证监会出手!恒大时任总裁夏海钧被罚1500万,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2024-9-25【夏海钧】手段恶劣、情节严重!时任恒大总裁夏海钧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 罚款1500万
2024-9-25【恒大地产】恒大原总裁,被重罚!
2024-9-26【宏图高科】证监会出手!又一会计所被暂停证券业务6个月
2024-9-25【苏州龙杰】操纵-苏州龙杰-股票!证监会对陈伟、仇建明开出2935万元巨额罚单
2024-9-25【夏海钧】恒大集团原总裁夏海钧被罚1500万
 ● 相关资讯专题
转融券】  【融券余额】  【证监会】  【市值管理】  【上市公司】  【成份股】  【破净股】  【伪市值管理】  【可转债】  【募集资金】  【可转债融资】  【再融资】  【可转债ETF】  【惠城转债】  【成交金额】  【王孝安】  【方士雄】  【证券账户】  【恒大地产】  【夏海钧】  【2020】  【中国恒大集团】  【证券市场】  【宏图高科】  【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业务】  【苏州龙杰】 
  • 网络建设业务咨询

   TEl:136267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