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不正当竞争最有力的武器正是鼓励社会监督、投诉举报和压实平台责任。给消费者送上“探照灯”,为平台经营者戴上“紧箍咒”,通过“一明一紧”的双重机制,缔造更加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网络交易环境。
留给“隐匿差评”“刷单炒信”和“水军”们的时间不多了。最近,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对网上存在的多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明确定性和惩处措施。《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对于网络时代的不正当竞争,中国已经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来规制,但似乎还不够。当前,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雨后春笋,即便是天天上网的消费者、身处竞争中的经营者也跟不上节奏。这时,以更灵活的立法流程及时出台部门规章,对已经有法律形成细化与补充,既是遏制不正当竞争蔓延的燃眉之急,也是完善 数字经济 治理法治化的一定要求。因此,打开《规定》的最佳方式,这不仅是一部严厉的部门规章,还是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鉴别指南。以这样的视角审视,会发现新规为我们推开了重新认识网络世界的一扇门。
好比,《规定》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利用热搜、热评、热转等行径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商业营销。这是在提醒消费者:根据监管职能部门掌握的情景,网络上的热搜、热评等可能其实不是自然形成,或许受某些商业利益驱动。
又如,《规定》强调了其它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如虚构预约量、虚假抢购、隐匿差评、前置好评、不明显区分不同商品的评价等。这是换个方式告诉消费者:那些看似火爆的抢购排场、好评如潮的商品评价,可能是商家精心策划的“氛围组”。
《规定》还揭示了商业竞争的灰色地带,如组织、指使他人恶意评价竞争对手的商品、流传含有虚假信息的危险提示、告客户书、警告函或举报信等。这意味着,那些引发公众热议的爆料热搜,也有可能是竞争对手背后使绊子。
除了这些新面孔,网络不正当竞争还有“夸大宣传”“碰瓷营销”“好评返现”“二选一”等“老面孔”。尽管现行法律法规对此已经有规范和制约,但防不胜防。究其原因,一是此前的法律条文界定不够明晰,消费者难以鉴别,也增加了执法难度;二是相关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为了经济利益,有些平台从不展示差评,或是仅提供“好评返现”等营销工具,助长了歪风邪气。
从这个视角看,遏制不正当竞争最有力的武器正是《规定》开篇提到的鼓励社会监督、投诉举报和压实平台责任。这相当于给消费者送上“探照灯”,为平台经营者戴上“紧箍咒”。通过“一明一紧”的双重机制,有望缔造更加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网络交易环境。
抖音近期宣布开展“同质化网络水军”专项治理,显示平台已意识到相关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经验表明,不正当竞争行为会造成行业低水平发展甚至消亡,最终受伤的是消费者和行业自身。遏制不正当竞争,短时间内可能会造成数据不好看,使得消费者损失“好评返现”等小利,但从长远来看,有助于施展优胜劣汰机制,引导商家“逐优竞争”,造成更多的创新和发展,让消费者和行业最终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