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下称“中上协”)发布《关于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显示,从市值规模来看,调查中较好实践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企业中,千亿以上市值上市公司占比达47%,国资央企与民营企业占比相对均衡。部分公司深耕主业,修炼内功、找准自身定位,积极做好市值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部分公司主动融入国际化发展大局、顺应投资者关系国际化发展趋势,提升国际化视野下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考察期内近70%(3436家)的企业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容主要涉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文化建设、法定信息披露四个方面;多数公司能够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划分,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主要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证券部,其责任人主要为董事会秘书,占比为65%。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建设方面,51%的上市公司开展过内部培训,多数涉及投资者关系管理业务指引、法律法规、公司治理及特色投资者关系等内容。依托有经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能够构建起高层深度参与、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开展渠道方面,上市公司探索建立多条理沟通模式,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好比通过股东大会、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等途径,广泛搜集投资人的诉求、期待和有益建议。其中,公司官方网站、电话/传真、邮箱、公益性网络平台的涉及率近100%,新媒体渠道的涉及率约为70%;微信是新媒体平台中使用率最高的渠道,占比达91%。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开展渠道不仅应重视数量,更应重视沟通实效。据统计,86%的上市公司在官方网站建立了投资者关系专栏,超过六成上市公司以季度为周期进行信息更新。在通过既有渠道与投资者维护好日常沟通的条件上,部分上市公司主动开展舆情管理和重大事项预警工作,通过多渠道汇总整理舆情信息、建立动态舆情监测体系和重大、突发事件常态化响应机制,根据规范流程做好信披、公关工作,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公开、有效。
另外较为亮眼的是,投资者说明会,尤其是业绩说明会正在受到高度重视,成为上市公司最常采用的投资者交流形式。据统计,2023年,沪深北三市合计4510家公司召开了年报业绩说明会,召开比例约95.09%。沪深300指数公司、“A+H”上市公司、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基本全部召开。老总、总经理出席率达到97.83%,独立董事出席率约89.14%。
数据显示,共有超70万中小投资者参与了业绩说明会,1799家公司说明会分别有超过百位投资者参与。从投资者提问的内容类型看,经营情况、业绩说明、股票价格相关、项目进展、分红相关等内容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话题。
《报告》认为,总体来看,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已经发生诸多积极变化,如公司管理层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认可水平明显增加,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更明确、自驱性更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精细化及科技性水平明显提升等。
但《报告》同时指出,部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机制仍有待完善,尤其是涉及重大事项沟通机制、股东权利行使、投资者诉求处理等方面内容有待进一步补足;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