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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吉林化纤 -升格-为省国资委实控
浏览次数:【768】  发布日期:2024-5-16 17:11:23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吉林化纤】 【碳纤维】 【吉林市】 【国资委】 【吉林市国资委】 【化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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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化纤 (000420)5月14日晚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 吉林市 国资委于5月13日与 吉林省 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资本运营集团”)签署相关 股权转让 备忘录, 吉林市 国资委拟向资本运营集团转让 吉林化纤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化纤集团”)、 吉林市 国兴 新材料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国兴 新材料 ”)控制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化纤集团,资本运营集团将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 吉林市 国资委更改为 吉林省 国资委。

  记者了解到, 吉林化纤 所在 吉林市 的碳纤维研发和生产起步较早,是科技部认定的唯一碳纤维产业化基地。 吉林化纤 作为化纤集团旗下的上市平台,充分借力吉林本地碳纤维产业链优势,并结合自身在化学纤维行业的影响力,积极向碳纤维产业布局。

   吉林化纤 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继续向碳纤维产业领域进军,产品主要应用于以风电叶片为主的工业及民用领域。2023年,公司1.2万吨碳纤维复材项目逐渐投入生产。

  据 吉林化纤 5月14日晚最新公告,本次交易背景是 吉林省 委、 吉林省 政府制定了“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要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全省碳纤维产业,落实《 吉林省 碳纤维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统筹全省之力,围绕“国内碳纤维产业链优质发展”“带动全省产业聚集和经济发展”高度,支持公司做强做大。

  根据 吉林市 国资委与资本运营集团签署的相关 股权转让 备忘录,本次合作根据政府主导、统筹兼顾、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准则,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在重点项目投资、市场拓展、技术研发、资本运营等方面形成战略合作,实现互相增进、共同发展。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重点产业领域的合作,共同盘活存量资产,优化提升增量资产,增进合作不断拓展新领域,实现新发展。

  在尽职调查、研究论证、政策支持及协商一致的情景下,拟由资本运营集团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等方式取得 吉林市 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城建)持有的化纤集团部分股权和 吉林市 国资委持有的国兴 新材料 部分股权,实现控股收购。

  双方一致同意,签署正式投资( 股权转让 )协议以相关事项均获满足为先决条件,即 吉林市 国资委确保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化纤集团、国兴 新材料 股权没有任何瑕疵或交易障碍,具备交割过户条件; 吉林市 国资委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就吉林城建等市属企业与化纤集团、国兴 新材料 相关的债权债务、担保、反担保等进行全面梳理,督促相关单位出具真实有效的书面文件,并保证如实向甲方披露; 吉林省 政府明确支持政策; 吉林市 国资委承诺自身并协调 吉林市 相关部门对 吉林化纤 、国兴 新材料 现有政策支持不变,并根据需要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双方在本备忘录下所作出的所有陈述、声明与承诺保证真实、准确且不具有误导性;未出现因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因而造成本次交易无法进行的情景。

   吉林化纤 表示,本次备忘录的签署将强化 吉林省吉林市 党委及政府对公司的全力支持,公司将持续专注主业,施展已经有优势、加强科技创新,集中力量发展“粘胶长丝”与“碳纤维复合材料”。本次交易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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