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 平安银行 因5大非法事实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6723.98万元。其中,总行6073.98万元人民币,分支机构650万元。
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 平安银行 主要存在的非法事实涵盖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贷业务、同业业务、理财业务和其它方面。
对于此次处罚, 平安银行 回应称,该行于2019年接受原中国银保监会检查,近日收到了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对此,该行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处罚。
平安银行 表示:“5年来,我行认真落实监管检查各项要求,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该行将以此为契机,抛砖引玉,建立常态化合规检视与排查机制,强化合规文化理念和制度机制建设。同时,我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党建引领,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践行金融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监管职能部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于金融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大额罚单频现。
去年2月份,原银保监会公布行政处理信息, 建设银行 因38项非法事由,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99亿元人民币。
去年12月份,金融监管总局公开22张罚单,罚没总金额3.25亿元人民币,涉及 中信银行 、 农业银行 、 建设银行 、 中国银行 、 民生银行 、渤海银行等银行机构、理财公司及保险机构。其中, 中信银行 因存在56项非法事实,被罚没2.25亿元; 建设银行 被罚没3791.88万元; 中国银行 被罚没3701.54万元; 农业银行 被罚没2710.97万元。根据罚单披露信息,这些银行的违规行为多发生在数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