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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交通肇事潜逃23年后还是被抓了 - 这些年每天都活在阴影里 直到警察找上我
浏览次数:【378】  发布日期:2024-5-22 14:34:30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检察官】 【嫌疑人
 

  23年前,交通肇事致人不幸去世后,男子从某某慌忙逃逸,改名换姓;23年后,他仍被传唤至派出所,接受法律的审判。肇事者从某某表示,23年来,他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和深深的悔恨。2024年5月8日,法院全部接受青浦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2000年,从某某从老家来到上海务工,在一家砖厂干活,他在老家时会开拖拉机,便无知地想着“开车都差不多”,在跟着老师傅们学了几天驾驶后,就在无证的情景下开始驾驶大货车拉货了。

  2000年5月9日7时许,从某某驾驶一辆大货车准备去送货,在经过一个红绿灯路口的时候,还不熟练的他只顾着查看左边后视镜躲避后方来车,忽略了右边非机动车道的情景,造成货车越开越偏,居 然行驶到了非机动车道上。只听见“砰”地一声,车辆颠簸了一下。

  从某某赶紧下车查看,发现车辆后方有个人倒在血泊中,才理解刚才竟是货车撞倒了前方正骑着二轮自行车同向行驶的一位大爷,又在其身上碾压而过,造成了车辆颠簸,造成大爷当场去世。从某某惊慌失措,竟选择慌忙逃离现场,从此“人间蒸发”,长达23年杳无音讯。

  公安机关根据肇事车辆锁定犯罪嫌疑人从某某,因从某某更改身份信息,且流离失所、隐匿身份,受限于当时条件,未能将从某某抓捕归案。2023年,根据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公安机关开展积案清理,侦查人员对该案进行梳理,通过技术手段发现从某某与20年前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在逃的交通肇事者信息很吻合,遂同步开展调查,确认身份后将其传唤到案。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知悉这一情况后,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最终结合犯罪嫌疑人供述笔录、证人证言、识别笔录、现场相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互相印证证实,犯罪嫌疑人从某某无证驾驶套牌车辆撞倒并碾压二轮自行车被害人,致其去世后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该案件未过追诉时效,从某某对其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从某某在接受询问时对检察官说:

  这些年我四处打零工,心里没有踏实过,闭着眼睛就能想起当年的事情,每天都活在阴影里,直到警察找上我。

  谈起自己23年来的潜逃生活,从某某说的最多的就是“巨大的压力和深深的忏悔”,长时间以来,从某某通过使用他人的身份证等方式逃避侦查,一直东躲西藏,更改了姓名,不停更换住所,也不敢和别人过多接触,辗转浙江、江苏、安徽多省。尽管如此,他仍每天提心吊胆,多年的心理重压和流离失所,让从某某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衰老很多。

  案发时间超过20年、老年被害人当场去世,青浦区检察院涉老检察办案团队的承办检察官意识到,这是一桩特殊的涉老刑事犯罪案件。为深化老年人群体权益保障,检察官快速启动涉老检察办案机制,落实高质效涉老检察履职。

  实践中,关于陈年旧案的追诉问题往往存在疑难复杂情况,如何理解适用刑法中所述追诉期限的延长存在普遍争议。对此,承办检察官查询了大量案例,提请组内、部门内屡次召开联席会议就追诉期限问题进行探讨与研究。最终,依法作出起诉决定,将流亡逃窜二十多年的犯罪嫌疑人送上被告席。“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主持正义!”案件的圆满办结让被害人家属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绝不会缺席,违法行径躲不过法律严惩,从某某也终会为其行为付出法律代价,面临囹圄之灾。检察机关遂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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