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四川 泸州市 、 自贡市 、 宜宾市 三地消委会联合发布“特供酒”消费提示,提示消费者切勿好奇尝试、盲目跟风购买所谓的“特供酒”。 为逃避监管,“特供酒”往往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行销售,消费者应仔细鉴别,正规渠道购买。
消费提示显示,近期一些非法分子以“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酒类产品。这一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是坑骗诱导消费者。此类产品往往是小酒厂、小作坊生产的散装 白酒 ,成本低廉,经过包装、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摇身一变,成了“高大上”的“特供酒”。对此,消费者应保持理性,自觉抵制,切勿好奇尝试、盲目跟风购买所谓的“特供酒”。
消费者应提高警觉,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酒类产品,不购买来源不明产品或“三无”产品。建议到大型商场、酒类专卖店等具有酒类经营许可资质的场所进行选购;选购时应仔细查看包装是否完整严实、印刷是否规范清晰、标签信息是否齐全,如是否标注生产单位名称、地址、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配料表、酒精度、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消费者购买酒类产品时,应向经营者索取相关票据并妥善保管,以便维护权益使用。如果购买到“特供酒”,或发现“特供酒”问题线索,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